部门通知公告
首页 > 通知预告 > 部门通知公告 > 正文
关于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第二次提示
作者: 来源: 编辑:姜紫千 日期:2018年03月25日 08:55 阅读:1
关于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
的第二次提示
电话:(86)-532-85951111
传真:(86)-532-85953085
校长信箱:xiaozhang@qdu.edu.cn
书记信箱:shuji@qdu.edu.cn
地址:青岛市宁夏路308号
意见反馈
版权所有 © beat·365(中国)-唯一官方网站 鲁 ICP 备案 鲁公网安备 号